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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声明

港怡医疗致力保障病人私隐。我们希望以下政策将帮助阁下了解我们如何收集丶使用丶传送丶披露和保护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下概述我们的私隐政策。阁下亦可参阅我们母公司 IHH医疗集团的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Notice (即个人资料保护通告)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将在收集之前或收集时确定。
  2. 收集的所有个人资料将仅用於收集该等资料的目的丶或直接相关的目的丶或协助阁下进行查询或预约丶或用於其他相符目的丶或阁下和港怡医疗之间可能同意的任何其他目的,包括临床研究及发展丶临床教学和专业培训,除非港怡医疗获得有关人士的同意或被法律或法院命令要求。
  3. 港怡医疗会保存个人资料至达到与上述收集资料的目的爲止,除非上述个人资料可根据任何适用法规或合约规定须予以保存。
  4. 港怡医疗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在顾及有关的个人资料被使用於或会被使用於的目的下,该个人资料是准确的。
  5. 电脑数据存放在取用资料受严格监管的电脑系统及储存媒体内。在港怡医疗持有丶使用及/或传送阁下的个人资料的情况下,将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个人资料受保障而不受意外的及/或未获准许的存取丶披露丶复制丶使用丶销毁或修改所影响。
  6. 我们所持有的全部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然而港怡医疗可在有需要披露该等资料以达到收集该等资料之目的时,向下述人士披露该等资料:

    1. 任何港怡医疗的附属公司丶控股公司丶联系公司丶关联公司/人士,或由港怡医疗控制的公司;
    2. 任何代表港怡医疗或与港怡医疗联营的个人或公司,包括医疗人员丶医生丶顾问丶护士丶教学人员和其他实习学生,以达到提供该等资料之目的;
    3. 有责任为港怡医疗对上述资料保密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而该人士或公司已承诺将该等资料予以保密及有法定的权利取用该等资料;
    4. 港怡医疗的经销商丶代理丶承办商丶供应商及其他电讯丶资讯服务商和内容供应商;
    5. 港怡医疗的专业顾问,包括会计师丶审计师及律师;及
    6. 由法律或法院命令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和监管机关及其他组织。如在该披露下个人资料将转移至香港境外,我们将就该转移先徵询阁下的书面同意。凡假使该资料在香港以某方式收集丶持有丶处理或以任何方式使用,便会属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条例」)下的规定,港怡医疗会采取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及作出所有应作出的努力,以确保该资料不会在该地方以该方式收集丶持有丶处理或以任何方式使用。
  7. 个人资料可能根据任何法定或合约责任或法院要求被披露予任何人,但他/他们须证明其取用该等资料的权利或权能。
  8. 个人资料亦可能根据条例第VIII部分被披露,其中有关个人资料获条例之条文豁免。
  9. 阁下有权确定港怡医疗是否持有阁下的任何个人资料。如港怡医疗持有,阁下有权获取该等资料的副本,并要求港怡医疗更正其所拥有的不准确的个人资料。
  10. 港怡医疗将随时向客户提供我们有关个人资料管理的政策和实务的资料。
  11. 港怡医疗可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发出直接促销传讯,我们会先徵询阁下的同意,并提供机会予阁下选择不接收该等传讯。在随後每一次向阁下发出的直接促销传讯,港怡医疗会提供机会予阁下选择停止将个人资料用於其後的促销。
  12. 港怡医疗亦可按照母公司IHH医疗集团的个人资料保护通告.
  13. 所列明的一个或多个目的,收集丶使用丶转移或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

阁下可根据条例致函香港黄竹坑香叶道8号(Marina 8)10楼港怡医疗(黄竹坑)提出书面要求,以要求查阅及/或更正阁下的个人资料。

港怡医疗保留在无需作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不时修改或更改本政策的权利。本私隐政策声明的任何更改在发布後立即生效。

- 2024年1月